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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征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修改意见的函

来源 应急管理部 作者

7月24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修改意见的函》,详细如下:

 
文件中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见下表: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

序号
要素
排查内容
评分标准
1
设立
(20分)
(1)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0分-无整体规划或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
1分-整体规划,但未集中布置;
5分-符合条件。
(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0分-不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或不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5分-符合条件。
(3)化工园区应在时效期(5年)内经过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且满足国家安全风险基准要求。
0分-未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或安全风险不可以接受;
1分-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不在时效期内;
5分-符合条件。
(4)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复认定。
0分-未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认定;
5分-符合条件。
2
选址及规划
(30分)
(5)化工园区所在地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编制《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化工园区应位于其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规划区域。
0分-未编制《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或化工园区未位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规划区域;
1分-编制了《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3分-编制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5分-符合条件。
(6)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化工园区应当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绿化缓冲带,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最低。
0分-未进行选址安全评估,或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
1分-进行了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绿化缓冲带小于200米;
3分-进行了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绿化缓冲带200-500米;
5分-进行了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绿化缓冲带大于等于500米。
(7)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0分-未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或无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的;
5分-符合条件。
(8)化工园区管理部门应委托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机构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0分-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5分-符合条件。
(9)化工园区管理部门应依据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0分-未设置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1分-设置了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但未报送;
5分-符合条件。
(10)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0分-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的开发项目未经过安全风险评估,不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5分-符合条件。
3
布局
(20分)
(11)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
0分-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与化工企业混建;
1分-功能分区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功能分区不合理;
5分-符合条件。
(12)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与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0分-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未相互分离,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不能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
1分-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但未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但受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影响,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分-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但受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影响,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
5分-符合条件。
(13)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评估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发生。
0分-未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
1分-进行了多米诺效应分析,但未对化工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见,未提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5分-符合条件。
(14)在安全条件审查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应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将多米诺效应的影响降到最低。
0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未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
1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多米诺效应分析,对优化平面布局未提出建议措施;
5分-符合条件。
4
准入和退出
(20分)
(15)化工园区应当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准入目录》和“禁限控”目录。
0分-未制定《化工园区产业准入目录》或“禁限控”目录;
1分-《化工园区产业准入目录》和“禁限控”目录未明确产业目录、产业类别、生产能力、工艺水平等关键指标;
5分-符合条件。
(16)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0分-近5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无关;
1分-近5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有一定关联性;
5分-符合条件。
(17)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0分-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由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操作人员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5分-符合条件。
(18)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治理的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应予以关闭、退出化工园区。
0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治理的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
5分-符合条件。
5
配套功能设施
(35分)
(19)化工园区供水水源是否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
0分-供水不能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
3分-供水水源充足、可靠,但化工园区未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
5分-符合条件。
(20)化工园区应能保障双电源供电。供电应满足化工园区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和应急用电需求,电源可靠。
0分-供电不满足保障双电源供电;
5分-符合条件。
(21)化工园区公用管廊应满足《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要求。
0分-未建设公用管廊;
1分-建有公用管廊,但未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要求建设;
5分-符合条件。
(22)化工园区应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化工园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由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0分-未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化工园区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统一管理,管控运输安全风险的;或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但未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1分-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未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但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化工园区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统一管理,管控运输安全风险;
3分-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化工园区采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统一管理,管控运输安全风险;
5分-符合条件。
(23)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实行封闭化管理。原则上要按照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一般控制区的防护等级,通过采取不同的封闭监控管理手段,实行封闭化管理。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0分-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或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1分-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但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3分-对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并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但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5分-符合条件。
(24)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0分-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5分-符合条件。
(25)化工园区应合理分析和估算事故废水量,根据需求规划建设安全事故废水应急设施,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满足废水处置要求。
0分-未对化工园区安全事故废水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化工园区安全事故发生时不能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
1分-对化工园区安全事故废水进行了合理分析和估算,化工园区安全事故发生时基本能满足废水处置要求,但未规划建设安全事故废水应急设施;
5分-符合条件。
6
一体化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
(35分)
(26)化工园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应明确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0分-未明确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
1分-明确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但未实施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
3分-明确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实施了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但未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
5分-符合条件。
(27)化工园区应根据企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风险状况,配备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人员,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安全监管人员的75%。
0分-未配备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监管人员;
1分-配备了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监管人员,但比例低于75%;
5分-符合条件。
(28)化工园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加强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预警。
0分-未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5分-符合条件。
(29)化工园区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动态预警和分级推送,对化工园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基础设施进行在线实时管控。
0分-未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
1分-建设了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但未实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企业安全生产风危险化学品险动态预警和分级推送,对化工园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基础设施进行在线实时管控;
5分-符合条件。
(30)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应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至少每年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0分-未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或未按要求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分-符合条件。
(31)化工园区消防站应按照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进行设置。化工园区应建设有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和实际需求,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
0分-未建设化工园区消防站;
1分-建设了化工园区消防站,但未建有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分-建设了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但未建有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分-符合条件。
(32)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内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
0分-未建立企业及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规划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装备;
5分-符合条件。
7
化工园区总分值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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