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一项公告,征集公众对一份旨在制定内吸性杀虫剂药效资料规定的请愿书的意见。此前,公共雇员环境责任组织(PEER)、美国鸟类保护协会(ABC)以及其他63个签署机构联合向EPA提交了这份请愿书,呼吁EPA开始制定针对新烟碱类和其他内吸性杀虫剂的规章。这些杀虫剂可以直接施用于植物、土壤,或作为种子处理剂,具体使用取决于特定的应用场景和目标害虫。
该请愿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 应当提供关于新型烟碱类和其他内吸性杀虫剂的药效资料,以评估这些杀虫剂带来的益处是否超过其对非目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可能造成的风险。
- 请求EPA修订《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案》(FIFRA)下的现行法规,要求所有农药申请人/注册人在进行农药注册或注册评审期间,内吸性杀虫剂向EPA提供杀虫剂的药效资料。具体而言,要求修订《40 CFR 158.400(e)(1)》法规,使得新的申请人和现有注册人必须在请愿书提议的规定生效后180天内,提交其产品的药效资料。
- 请愿书还寻求修订相关规定,不仅禁止EPA登记那些未能证明使用的效益超过环境和总体成本的烟碱类或其他内吸性杀虫剂,还要求EPA撤销这类产品的现有登记。
对该请愿书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将持续60天。如需查阅请愿书全文或提交意见,请访问以下链接。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对制定内吸性杀虫剂法规的意见征求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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