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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消毒及洗涤产品商标使用要求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及品牌是企业自身宣传的快速渠道,高知名度的商标是企业在市场处于优势地位的有利保障。商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包括不同的分类,不同的商品所属的归类不同,目前受各国公认的国际商标分类表为《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本篇文章主要针对农药、消毒产品及洗涤剂产品方面的商标要求进行解读,以期对相关企业有所帮助。

一、农药产品商标的使用要求

新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现有的产品标签与说明书应使用本办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书。根据新《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经营、使用的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同时,新《办法》对于农药标签上使用的商标也作了相关规定。

1. 农药商标的使用类别

根据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即农药标签上只能标注已经注册的商标,即带有®标记的商标,表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TM商标尚处于国家商标局审查过程中,能否获得注册尚不确定,所以农药标签上不得标注带有TM的商标。而老《办法》对商标是否取得注册没有要求。

此外,大田及卫生用农药一般应当使用第5类商品商标,也有少数企业使用第1类或31类等商品商标。

2. 农药商标的标注要求

新《办法》对商标在标签的位置要求更为严格,只允许标注在四角,不再允许标注在边上,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标签面积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老《办法》中规定商标可以标注在标签的边或角。

3. 农药商标的数量

新《办法》对于商标的数量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标注的商标为有效的已经注册的商标即可。因此,一个标签可以有1个,2个或2个以上商标。

4. 农药商标的排版

新《办法》对于商标的排版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当企业使用2个或2个以上商标时,可以上下排版或是左右排版,但是需要满足商标标注位置、所占面积大小和文字大小的要求。

5. 其他说明

(1)注册商标可以有偿转让和授权他人使用。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的企业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使用该商标。

(2)已经获得登记的农药产品,核准标签上可增加其他商标,无需另外核准。

(3)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的标签,应与生产企业的标签内容保持一致,分装企业不可擅自在分装产品标签上增加其注册的商标。

二、 消毒产品商标的使用要求

1. 消毒产品商标的法规文件

消毒产品关于商标的要求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2. 消毒产品商标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也即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需与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一致。基于此,按照目前的商品商标分类,消毒产品需使用第5类商标。

3. 商标的具体使用

《WS 628-2018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中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铭牌)、说明书应符合产品标签说明书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消毒产品的产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商标已注册者标注“##®”,产品商标申请注册者标注“##TM”,其余产品标注“##牌”。消毒产品相关法规未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上标注的商标所有权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于境外消毒产品,可能同时存在境外责任单位、境外实际生产企业、在华责任单位,那么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应使用谁持有的商标呢?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此要求不同,如上海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境内市售的消毒产品的商标所有权必须为责任单位所有或者使用责任单位被授权允许使用的其他公司持有的商标,且已被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名不能再以“##牌”的方式用于产品名称中。

三、洗涤产品商标的使用要求

1. 洗涤产品商标的法规文件

关于洗涤产品商标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较少,QB/T 2952-2008《洗涤用品标示和包装要求》及GB/T 36970-2018《消费品使用说明 洗涤用品标签》中表明,洗涤产品的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 洗涤产品商标的类别

洗涤产品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3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需与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一致,第3类商标才能用于洗涤产品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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