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MPA监管要求
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发布以来,一系列的二级法规相继推出,其中包括《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等。化妆品安全性的源头来自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新法规的调整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原料的管理。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正负面清单的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安全使用信息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基于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监测期管理等。如何在有限的过渡期时间内正确解读一系列新法规的要求并作出准确而及时的调整已成为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专业团队结合多年法规应对经验通过以下方面为企业介绍中国化妆品原料最新监管要求,帮助企业顺利应对新法规要求,为产业升级打下基础。
- 最新法规汇总清单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和变化
- 过渡期间企业需应对的工作重点
- 中国化妆品原料上市要求
- 中国化妆品原料管理目录
- 已有化妆品原料管理标准
-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码申请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流程及资料要求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测试要求
- 毒理实验豁免情形
- 新原料监测期要求
2- MEE监管要求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原《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2010年1月19日发布)同时废止。化妆品原料或中间体,如果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也需要在12号令下管理。瑞旭集团将围绕如下内容为企业讲解化妆品原料的在12号令下的合规应对:
- 12号令法规背景,框架,适用范围,主管部门
- 12号令实施最新动态
- IECSC增补及列入名录
- 不同注册类型的注册要求及流程
- 12号令下数据要求
- 化妆品原料在12号令下的合规建议及经验介绍
议 程
时间 | 语言 | 演讲者 | |
2021.12.15 | 9:00-10:30 | 韩 | 朴庆美、李俊昊 |
10:00-11:30 | 中 | 王贞、段闫周 | |
17:00-18:30 | 英 | 郭纲敏、熊帆 |
视频回看及PPT下载
演讲者
郭纲敏,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 总经理
中国毒理学家。在化妆品及原料法规领域拥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带领日化事业部团队为全球知名的化妆品及原料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性服务。常年受邀参加世界各国的国际化妆品法规会议为国际化妆品企业提供中国化妆品法规的培训。
王贞,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 技术副总经理
拥有八年多的化妆品产品及新原料注册经验。带领技术团队帮助企业完成几千余个来自欧美日韩等国的进口及国产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同时负责化妆品新原料申报项目。熟悉中国、欧盟、美国、韩国等地区的化妆品法规。曾多次在国内外相关会议中作为演讲嘉宾。
熊帆,瑞旭集团工业化学品事业部 总经理
拥有十年以上化学品法规合规及产品安全管理经验,曾为数十家国际化大公司提供过应对欧盟,中国,韩国及其它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化学品法规解决方案,并和团队一起完成了千余个化学物质在不同国家的注册登记。参加过数十场国际化学品法规研讨会及论坛(如Chemcon, Asiahub,AMI等)并做报告,为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等分享亚太区化学品法规的最新动态及案例分析;曾为拜耳,强生等公司总部提供过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法规框架,数据要求,经验分享等)现场培训;曾在赫尔辛基跟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REACH法规注册团队及欧盟成员国执法代表做报告,分享中国企业在EU REACH下的执行情况并交流经验。
段闫周,瑞旭集团工业化学品事业部 高级法规咨询师
从事中国新物质申报法规跟踪近10年,完成常规申报、简易申报等所有类型的申报案例超过百份,是十几家全球化工100强企业的中国新物质申报法规顾问。全程了解生态环境部12号令修订的过程,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朴庆美, 瑞旭集团韩国子公司 化妆品法规高级顾问
在韩国从事中国相关业务十年以上,其中在化妆品法规领域拥有六年工作经验。主要负责为韩国化妆品及原料企业提供中国化妆品及原料法规咨询与注册项目管理工作。已成功帮助千余款韩国化妆品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李俊昊 瑞旭集团韩国子公司 化学品事业部总监
拥有十年以上国际化学品法规合规经验,专门从事韩国、中国和欧洲的化学品法规、标准和认证领域的工作。为世界各地的主要化学品监管更新提供支持包括EU REACH、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和 K-R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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