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中国台湾拟制定化妆品应标注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暨修正标示规定第七点草案

2025年1月21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发布“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仿单的标示规定”以及“化妆品应标注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两项草案,公开评论期为草案发布后的的60天,搜集社会各界意见。针对24种特定的香精或香料成分,若化妆品中添加了这些成分,且其含量超过规定的使用浓度,则必须标明具体成分名称,不能用香精、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Perfume 或 Aroma 等词代替。

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仿单的标示规定草案

2025年1月21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发布将依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七条第四项,修订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仿单之标示规定中的第七点。该草案预计自公告修订日起一年后生效,于生效日期前已经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以按照原来的标示,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识等标示规定第七点修正草案对照表

修正规定

现行规定

修正规定说明

香精和香料的标示,可以使用“香精”、“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Perfume”或“Aroma”表示。但如果特定的香精或香料成分有另外的规定,则需按照相关规定标示。

香精和香料的标示,可以使用“香精”、“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Perfume”或“Aroma”表示。

如果需要标示特定的香精或香料成分,应根据化妆品相关标示规范中关于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的规定进行处理。

化妆品应标注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

2025年1月21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发布将依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七条第一项,制定化妆品应标注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共涉及24种香精或香料成分。该草案预计自公告制定日起一年后生效,于生效日期前已经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以按照原来的标示,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草案规定及说明

规定

草案规定说明

一、本规定根据《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款的规定制定。

这项规定的制定依据。

二、 如果化妆品中添加了附表列出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并且超过以下使用浓度,就必须标明具体成分名称,不能用香精、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Perfume 或 Aroma 等词代替:
(一)使用后冲洗产品:当使用浓度超过 0.01% 时,必须标明具体成分名称。

(二)非使用后冲洗产品:当使用浓度超过 0.001% 时,必须标明具体成分名称。

规定化妆品必须标示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名称的要求。

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

编号

INCI名称

标准中文名称

CAS号

1

Amyl Cinnamal

戊基肉桂醛

122-40-7

2

Benzyl Alcohol

苯甲醇

100-51-6

3

Cinnamyl Alcohol

肉桂醇

104-54-1

4

Citral

柠檬醛

5392-40-5

2,6-Octadienal,3,7-dimethyl-,(E)-

(E)-3,7-二甲基-2,6-辛二烯醛

141-27-5

2,6-Octadienal,3,7-dimethyl-,(Z)-

(Z)-3,7-二甲基-2,6-辛二烯醛

106-26-3

5

Eugenol

丁香酚

97-53-0

6

Hydroxycitronellal

羟基香茅醛

107-75-5

7

Isoeugenol

异丁香酚

97-54-1

5932-68-3

5912-86-7

8

Amylcinnamyl Alcohol

戊基肉桂醇

101-85-9

9

Benzyl Salicylate

水杨酸苄酯

118-58-1

10

Cinnamal

肉桂醛

104-55-2

11

Coumarin

香豆素

91-64-5

12

Geraniol

香叶醇

106-24-1

13

Anise Alcohol

茴香醇

105-13-5

14

Benzyl Cinnamate

肉桂酸苄酯

103-41-3

15

Farnesol

金合欢醇

4602-84-0

16

Linalool

芳樟醇

78-70-6

17

Benzyl Benzoate

苯甲酸苄酯

120-51-4

18

Citronellol

香茅醇

106-22-9

1117-61-9

7540-51-4

19

Hexyl Cinnamal

己基肉桂醛

101-86-0

20

Limonene

苧烯

5989-27-5

138-86-3/7705-14-8

5989-54-8

21

Methyl 2-Octynoate

2-辛炔酸甲酯

111-12-6

22

Alpha-Isomethyl Ionone

α-异甲基紫罗兰酮

127-51-5

23

Evernia Prunastri (Oakmoss) Extract

橡苔(EVERNIA PRUNASTRI)提取物

90028-68-5

24

Evernia Furfuracea (Treemoss) Extract

树苔(EVERNIA FURFURACEA)提取物

90028-67-4

更多信息: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8729861144442115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72&id=30920

我们的中国台湾合规服务

  • 中国台湾化妆品合规检测
  • 中国台湾化妆品产品登录
  • 中国台湾化妆品PIF档案整理
  • 中国台湾化妆品标签审核
  • 安全评估报告制作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MK SPORTS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