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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4年8月5日发布关于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3种新食品原料,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2024年截至目前,约半年时间,瑞旭集团CIRS代理的中国“三新食品”申报喜讯。
主要包括《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2005年)第六条有关内容,《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规定中第四部分内容,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137号)。
FDA在膳食补充剂方面的监管职责包括:检查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审查新膳食成分认证和其他关于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提交文件、调查投诉、监控膳食补充剂市场、检查进口的膳食补充剂和膳食成分是否符合美国要求,以及审查来自企业、消费者和医疗保健从业者提交的不良事件报告,从而识别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
1994年发布的《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案》(DSHEA)对“膳食成分”和“新膳食成分”进行了定义。膳食补充剂中的“膳食成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维生素、矿物质、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氨基酸、通过增加总摄入量而补充的膳食物质,或是以上物质的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予以规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0月发布了《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根据《审查要点》要求,为做好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的换证工作,顺利完成《审查要点》中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换证意见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试验机构、相关企业: 为确保陕西省“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顺利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等要求,现就做好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于官网发布 2024 年第 6 号公告,蓝晶微生物生产的 PHA 材料(聚 -3 - 羟基丁酸 -3 - 羟基已酸酯)顺利通过中国食品可接触认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金花茶培养物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1种新食品原料,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2024年12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三新食品受理情况,新增1款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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