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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4年8月5日发布关于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3种新食品原料,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2024年截至目前,约半年时间,瑞旭集团CIRS代理的中国“三新食品”申报喜讯。
FDA在膳食补充剂方面的监管职责包括:检查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审查新膳食成分认证和其他关于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提交文件、调查投诉、监控膳食补充剂市场、检查进口的膳食补充剂和膳食成分是否符合美国要求,以及审查来自企业、消费者和医疗保健从业者提交的不良事件报告,从而识别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产品。
1994年发布的《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案》(DSHEA)对“膳食成分”和“新膳食成分”进行了定义。膳食补充剂中的“膳食成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维生素、矿物质、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氨基酸、通过增加总摄入量而补充的膳食物质,或是以上物质的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予以规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0月发布了《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根据《审查要点》要求,为做好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的换证工作,顺利完成《审查要点》中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换证意见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试验机构、相关企业: 为确保陕西省“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顺利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等要求,现就做好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于官网发布 2024 年第 6 号公告,蓝晶微生物生产的 PHA 材料(聚 -3 - 羟基丁酸 -3 - 羟基已酸酯)顺利通过中国食品可接触认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金花茶培养物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1种新食品原料,8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2024年12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三新食品受理情况,新增1款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
2024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三新食品”审批情况,其中包括: 延期通知书信息送达18例(新食品原料5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13例) 审查意见告知书信息送达5例(新食品原料1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4例)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信息送达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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