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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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4年8月5日发布关于阿拉伯木聚糖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3种新食品原料,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2024年截至目前,约半年时间,瑞旭集团CIRS代理的中国“三新食品”申报喜讯。
鉴于国内有越来越多的农化企业获得了欧盟TE的批准,且对于欧盟再评审的动态和物质审批情况的持续关注。为此,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将于2025年1月3日举办线上法规公开课《农药活性物质欧盟再评审最新动态简析》,旨在帮助中国农化企业了解欧盟对于再评审的法规要求和评审动态,解答出口原药产品到欧盟时受到有效成分再评审影响的应对方式。本次公开课免费,瑞旭集团诚邀您的参与!
对于整个制造业来说,这是当前最新、最重磅的一部欧盟法规,许多电池企业都向我们表达了迫切地关注、紧张地应对诉求。为帮助电池企业更好地了解新法规,确保产品合规、变挑战为机遇,瑞旭集团联合希科检测,将于2024年3月7日共同举办线上研讨会,全面解读欧盟的新电池法。我们将深入剖析法规带给企业的难点、痛点,与企业合力应对变化,诚邀您莅临直播间参加会议。
1994年发布的《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案》(DSHEA)对“膳食成分”和“新膳食成分”进行了定义。膳食补充剂中的“膳食成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维生素、矿物质、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氨基酸、通过增加总摄入量而补充的膳食物质,或是以上物质的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予以规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0月发布了《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根据《审查要点》要求,为做好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的换证工作,顺利完成《审查要点》中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换证意见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试验机构、相关企业:
为确保陕西省“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顺利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陕西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
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等要求,现就做好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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